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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中共信丰县委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教育强县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县教育跨入全市第一方阵,打造教育强县,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信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三个责任”,大力弘扬“敢突破、善坚守、整纲纪、求胜利”的信丰革命精神,高位、科学、协调推进教育发展,全力推进我县教育跨入全市第一方阵,打造教育强县,使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提精神、补短板、动手术、强身体”的工作思路,提高信丰教育发展定位,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信丰教育跨入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把我县打造成办学条件更加优越,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育管理更加科学,教师队伍更具活力,教育质量更加上乘,办学特色更加明显,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素质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多元的教育强县。

(一)提振教育精气神,凝聚打造教育强县的正能量。

全县上下能充分认识到教育发展的形势,以考核考评为抓手,强化“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意识,发扬苦干实干、创先争优的信丰教育精神,树立教书育人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团队意识,形成“抓作风、带教风、促学风、正校风”的良好精神风貌,使教育系统形成干事创业的热潮。

(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力争三年内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评价的首要内容,完善教师培养体系;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吸引更多更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增加在校学生数量,力争三年内在校学生人数增加23万人。

1.学前教育更加普及。三年内,全县建有省级示范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5所,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的基础上,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县城及条件较好的乡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义务教育更加均衡。2016-2020年,新建5所城区中小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采取强力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

3.高中教育更具规模。20189月前新建一所规模6000人以上的优质普通高中。2017年至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9%90%92% 。到2020年,县内普通高中学生数达到22000人。

(四)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力争三至五年内高考各项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大高中教师师资建设和储备力度,促进高中教育在办学模式、招生、经费、人才、职称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加快形成竞争态势。用3-5年时间把信丰中学、信丰二中办成全市一流、全省有位置的省级示范学校,把信丰五中办成全市同类学校排位前、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

力争三至五年内实现:全县高考一本、二本上线人数占全市一本、二本上线人数比例达到我县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即20176.6%2018年达7.1%2019年达7.9%2020年,二本上线人数占全县人口万人比从2016年的全市第15名提高到第6名,五年内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县各学科平均分三年内逐步达到全市各学科平均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县教师队伍中集中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把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各学校要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将培育和践行教师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教育治理和校园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的正向效应,引导教师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操守、坚持修身立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为人师表的使命感。

2.强化教育用人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人事体制改革,加大教育去行政化力度,注重学校班子年轻化建设,从匡正用人风气切入,任人唯贤,风清气正,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位置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校长(园长)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落实校长(园长)持证上岗和五年轮训制度;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注重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公正;县教育局根据学年度质量评估和综合考评结果、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等情况,通过调任、竞争上岗或择优遴选等方式产生中小学校长人选。

重视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校长后备人才库,将表现优秀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层干部优先列入校级管理干部公开选拔任用范围。

3.完善教师管理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列入教师培训培养的重要内容,以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首要依据,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重要指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行要求学生接受有偿补课和滥购教辅资料。对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和《信丰县教职工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行惩处。

建立完善教师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在县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内,实行竞聘上岗、末位淘汰或逆向交流。各学校每学年根据教职工考核等情况实行落聘制,凡考核未达标(考核分未达总分值的80%)的教职工予以落聘,第一次落聘的可以参加学校的第二次竞聘,第二次落聘的人员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须具备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经历。

4.规范教师编制管理。依据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班额低于40人的农村完小、村小、教学点按照1.5个教师/班配备。公办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公办幼儿教师。根据寄宿生人数为农村寄宿制小学配备生活管理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定期不定期清理学校“吃空饷”人员,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返岗的人员予以解聘。

5.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在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科及年龄结构、生源变化和教育发展新要求等因素,每年由县教育局、编委办和人社局共同核定教师缺编数额,并根据教学需要,提出需求计划,采取定向、定专业、分层次招聘的方式,通过实施县自主招聘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相结合的办法,招聘优秀教师充实师资队伍。新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部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高中学校可自主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生、江西师大优秀本科生、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

6.规范教师人事调配。制定统一的城乡教师调动交流制度,跨乡(镇)调配教师人数不得超过全县教师总数的3%(不含城区选调和学校班子调配);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学科缺额申请,由县教育局牵头统一组织考试,参加选调考试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外地教师调入原则上需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同时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开辟绿色通道,报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意,考核合格后,特事特办,予以录用;服务期满教师要求调往外地的,需在每年825日前完成;本县教师不批准参加县内外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准从教育系统借用教师。

7.建立多层次、立体式培养培训体系。学校以校本培训为主,构建集信息、培训、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培训平台,形成“研—教—训”一体化模式。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完整的县—乡(镇)—校培训体系。教研室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难点,对课程与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评价与考试、质量分析与指导等进行深入研究,将研究成果引入培训课程,使培训内容更加符合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有效整合教师进修学校与电教、教研资源,深入开展县域内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名校的联系,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做好各层次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城区优秀教师赴农村任教,一定比例的农村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跟班学习。

发挥培训基地、学科名师和名师工作室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和指导作用,打造教师成长系列品牌课程,制定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养规划,用3-5年时间选拔培养500名县内知名度高、省市有影响力的学科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形成优秀班主任、青年教师人才梯队。

8.设立奖教助学基金。加大奖教助学力度,设立信丰县奖教助学基金,县财政于2016年年内先期筹措注入资金300万元,同时向社会各界募筹善款。每年提取基金利息,主要用于奖励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资助因病、因伤及其它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教师,解除困难教师的后顾之忧;统筹考虑资助家境贫困或奖励品学兼优的本县在籍学生。

(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信丰县一校一品特色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各校要找准特色发展定位,并结合实际至少打造一个特色或亮点。县政府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补助、奖励各学校开展课程改革、特色创建及各类体卫艺活动。以三年为一轮,分别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强力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开展。

10.高度重视教研教学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教研人员并建立好补充机制,不断完善县教研室、片区教研中心点、学校教研组三级教研教改网络,切实提高高中教研室科研能力。制定年度教研计划,树立科研兴教的理念,立足校本实际,展开课题研究,通过开展教研活动、师徒结对、“手拉手”结对帮扶、教学开放日、教学竞赛,举办“校长论坛”、教育教学年会,编印《信丰教育》、优秀文集等方式,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资金保障,加大高中教师建设和储备力度,高中教科研经费年度财政预算由原来的7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其中高中教师培训培养经费确保120万元以上,设立高中教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基金。

11.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以教育信息化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化、现代化。2017年底以前,全县所有班级全部装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全面实现“班班通”;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推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进校园、进课堂,全面实现“校校通”;把“信丰县教育云平台”建成一个集教育管理和资源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网络社区,以“智慧校园”和空中“云课堂”建设为核心,实现信息化应用“人人通”。

12.加快示范学校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对实验型、特色性、品牌化学校建设力度,以点带面,有计划、分步骤在不同区域、不同层次打造示范学校。对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示范(或特色)校的学校每年分别予以奖励:国家级3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推动全县教育创品牌、创特色、出成果。

13.完善教师奖励制度。继续实施《信丰县评选名师名校长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内评选60位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任期三年,任期内享受县政府津贴500/月,加快推进名校长培育工程。在继续实施《信丰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奖励办法》基础上, 按规定解决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评而未聘问题。县委、县政府每年教师节期间按全县教职工总数的5-6%表彰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扎根山区标兵。

14.设立高中、初中专项奖。重奖高考、中考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全县高考一本、二本上线人数占全市一本、二本上线人数比例力争三年内达到我县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根据县高考目标和奖励方案,对完成任务的学校给予重奖;对全县中考前40名且在本县就读高中的学生,重奖考生所在初中学校。

15.完善教育激励机制。中小学校实行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奖励政策,按年度公用经费小学不高于15%、初中不高于20%比例计提教育教学绩效考核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并出台与此相关的公用经费使用指导意见。教育教学绩效奖励专项资金以“保基数、奖优良、高低适度”为原则,充分发挥激励全体教职工的作用,主要用于班主任工作、教学质量、教师业绩、课程改革、评先评优、超课时或超工作量等奖励。

(三)强化教育保障机制。

16.强化“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教育投入确保做到“三个增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推行教育“三统”,即统规(学校发展统一规划)、统筹(教育经费、教师待遇、学校资产统一管理)、统建(学校建设统一安排)。为教育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政府调控部分全额退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的3%2%足额征收并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城市建设维护税按10-15%划拨,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不低于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及时、足额、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基础设施条件,不得随意挤占挪用。

17.落实各类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规定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不低于省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教育不低于省定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特殊教育不低于省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5%的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职业教育),高中学校办学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且不低于原执行择校政策时的经费标准。

18.落实教师各项福利待遇。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含绩效工资)并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加强教师培训,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本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予以统筹解决。

19保障教育项目建设。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城区教师公租房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初中改造、普通高中建设等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校建项目工程,县级资金按要求足额配套,确保按期实施。城区学校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设立中小学电教仪器装备专项经费,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水平。合理布局教育网点,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中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

20.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和有效考核制度,由县综治办牵头,每年组织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联合县文广、卫计、环保、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交通、城管等部门,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健全校园安全稳定机制,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教师安全责任,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推进“平安校园”、“数字校园”安防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积极探索学校后勤工作的规范、高效管理途径,努力提升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素质,不断强化后勤管理服务意识,逐步建立安全可靠、可追溯的学校食堂后勤供给制度,促进学校后勤保障工作良性发展。

(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21.落实党政重教职责。落实县委“信丰教育事业的崛起,县委、县政府必须担责;全县教育质量的跨越,教育部门必须尽责;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校长必须负责”的精神,坚持把教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领导联系教育重点项目制度和职能部门挂点帮扶服务学校机制,切实帮助全县中小学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坚持“四列入”,即县委将教育工作列入对乡()、单位年度目标考评重点内容,县人大将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列入对乡()、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重点,县政府将教育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程调度推进,县政协将涉教提案列入主席督办重点提案。

22.强化教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乡(镇)、村抓教育的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责任的工作意见》(信府发〔201612号),在“控辍保学”、学校矛盾纠纷处置、学生安全、教育发展用地优先保障、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奖教奖学关心关爱师生、筹措经费改善辖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下功夫,明确任务与责任,强化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学校建设。县财政和教育局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公安局要完善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县教育局通报有关信息。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县编委办和人社局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县国土局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县城建局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县教育局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形成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务必使学生“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力争三年内在校学生人数增加2-3万人,不断提高中小学在校学生万人比,提高年轻一代受教育水平。

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实施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配强专、兼职督学队伍,进一步强化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体系,不断强化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23.凝聚家庭、社会尊师重教的合力。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兴学育才作为为政之先,高度重视教育发展,无论财政收支压力有多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减,对教师的倾斜政策不变,打造教育强县的决心不动摇。要密切家校联系,开门办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的知情权、参与权,争取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让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以崇文重教的良好风气促进教育质量提高,奠定打造教育强县的坚实人文基础。

 

中共信丰县委   信丰县人民政府

                       201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