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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征集《信丰人物志》的函

 

关于征集《信丰人物志》资料的函

 

 

各位校友: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信丰人物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丰人物志》资料,鉴于我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才辈出,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杰出人才,因此,在本次《信丰人物志》的编撰工作中,我校应大力支持,积极提供相关材料。请各位校友根据征集函的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线索并互相转告,避免漏征漏编,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丰人物志》设人物传记、人物简介、人物表录等。

二、时间范围:上限始于建县时间(682年),下限截止至20141231

三、收录范围

1、古代和近代人物。以《信丰县志》记载的人物为主,如县志中未见记载,但据考证应该入志,或者家族族谱中有明确记载,且有据可考的,也可收集入志(事迹出处要有依据,可提供复印件,注明出处)。

2、现代和当代人物。收录信丰县籍(含在县外工作)、客籍在信丰县内工作的下列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副科级(副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含大型国企同等级别的管理人员);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级以上工、青、妇、学等其他组织的委员,省级以上各民主党派委员、工商联执行委员;县级表彰的道德模范;地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英雄模范;享受省政府和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知名企业家(含发展较好的个私业主)省级以上文艺、体育等各界协会(团体)会员;省级以上文学艺术、体育等各界技能比赛获奖者;有特殊贡献、一技之长的社会知名人士、民间艺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其他应该入志人物。

四、资料内容:人物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基本内容包括姓名、字号、别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省、市、县、乡镇、村),工作单位全称,职务(级别),专业及职称,政治面貌,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专业),主要经历(履历),典型(主要)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何时何部门授予称号、奖励的全称、等级。个人原版黑白照片或二寸彩色标准免冠照两张,背景色为红色。

    凡涉及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音像等均可作为资料提供,其中需要核准的资料须附相关证明和证件复印件。

    此外,为丰富志书内容,欢迎达到一定艺术水准的摄影、书画、音乐、动漫、设计、根雕、工艺品、文学艺术作品等通过图片等形式供稿,并设彩页平台。

五、要求: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知情者,均可提供人物资料(人物简介、个人简介表格一并提供)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物名单、联系方式,亦可毛遂自荐。相关资料务必于2015620日前报送,同时要求提供者注明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八、报送方式:纸质资料寄送至信丰中学校友联络处,电子版发送至xfrwz2015@126.com,联系电话0797-3322526,联系人:熊钧

 

:1人物志参考范文.doc

2、个人简介表格.doc

                      

                             信丰中学  

                                            20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