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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宣讲稿

江西省教育厅

2016.10

 

同志们: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调研论证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这里,就《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向大家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科技活动及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体现城乡差异,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评价程序

省教育厅将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客观信息(如学考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系统导入,其他信息学校录入、学生提交事实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写实记录。以学生为主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习与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活动组织单位或服务单位证明、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活动记录单和相关事实材料要及时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高校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

3.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用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高校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导入系统。学校公示的信息(含相关事实材料)由学校在学期末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信息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学生体质测试结果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核后于学生高中毕业前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查看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5.形成档案。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并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认真审核。综合素质档案以《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方式呈现,主要内容包括:①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②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③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档案,并打印出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档,列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我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其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招生使用的信息,应由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并经转入学校公示、审核后,由转入学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实施办法》的几个特点

1.全面发展,注重特长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具体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把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再加上社会实践,强化了当前学生发展的薄弱环节。在强调全面发展的同时,还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包括学生在以上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考虑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挖掘发展潜能,促进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

为提高评价内容的可操作性,一是将五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二是强调学生突出的行为表现,看学生做没做,持续时间、取得的效果等。把抽象的变成具体的,把虚的变成实的,确保评价内容可考察、可记录、可比较,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同时使高校人才选拔更加科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2.客观记录,公示审核

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活动进行写实记录,记录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具体活动,同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做到有据可查。写实记录是基础。评价的起点是写实记录,要看学生3年中做了什么、做的时间或次数以及做的成效,不是人为的主观评价。

明确规定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及时公布,放在阳光下,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学校要审核把关。公示审核是关键。目的是确保材料真实可靠,也就是“保真”。

3.依据事实,重在指导

这里的事实是指学生的成长经历、关键事件等。针对以往综合素质评价主观随意性较大的问题,这次加强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强调依据事实进行客观评价。基于事实的评价才是真实可信的。

评价目的是育人。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同时,学生在成长过程的总结、反思中,不断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

4.谁用谁评,公平公正

综合素质评价涉及到高中和高校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二是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等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高中学校不参与,有利于评价的公平公正。

为了有效使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明确职责分工。高中重在“保真”,确保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真实清楚,方便使用;高校重在“保用”,保证档案材料能够在招生录取中发挥应有作用。

5.规范程序,强化监督

如何保证综合素质材料真实性的问题,这是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同志担心的问题。对此,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了评价程序的五个环节: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这些规定明确具体,目的在规范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搭建平台,建立档案

全省将统一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客观信息由系统导入,其他信息由学校在学期末录入,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为规范管理,省教育厅将统一档案基本格式,在招生录取时系统定时向高校开放,为招生录取工作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方便使用。

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二是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三是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我省明确2017年在部分中学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但试点不和录取机制改革挂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